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鸡冠区是黑龙江省鸡西市的一个市辖区,因境内的鸡冠山而得名。鸡冠区地处黑龙江省东南部,地理坐标东经130°50′12″——131°4′12″,北纬45°13′48″——45°22′18″,与城子河区共同形成鸡西市中心城区。鸡冠区是鸡西市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中心,是黑龙江省东南部最大的贸易中心和商品集散地,其经济发展水平较高,GDP居于鸡西市所辖各县市区前列。鸡冠区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,四季气候变化明显,雨热同季。全区下辖7个街道和2个乡,区境总面积153.2平方公里。鸡冠区位于鸡冠山西麓,穆棱河南岸,地跨东经130°50′12″——131°4′12″,北纬45°13′48″——45°22′18″,东与鸡东县鸡东镇相邻,南与西分别与恒山区红旗乡、柳毛乡相接,西北与滴道区滴道河乡为邻,东北依穆棱河与城子河区相望,南北最大纵距16公里,东西最大横距20.7公里,总面积153.2平方公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