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鸡冠区是黑龙江省鸡西市的一个市辖区,因境内的鸡冠山而得名。鸡冠区地处黑龙江省东南部,地理坐标东经130°50′12″——131°4′12″,北纬45°13′48″——45°22′18″,与城子河区共同形成鸡西市中心城区。鸡冠区是鸡西市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中心,是黑龙江省东南部最大的贸易中心和商品集散地,其经济发展水平较高,GDP居于鸡西市所辖各县市区前列。鸡冠区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,四季气候变化明显,雨热同季。全区下辖7个街道和2个乡,区境总面积153.2平方公里。鸡冠区位于鸡冠山西麓,穆棱河南岸,地跨东经130°50′12″——131°4′12″,北纬45°13′48″——45°22′18″,东与鸡东县鸡东镇相邻,南与西分别与恒山区红旗乡、柳毛乡相接,西北与滴道区滴道河乡为邻,东北依穆棱河与城子河区相望,南北最大纵距16公里,东西最大横距20.7公里,总面积153.2平方公里。